第七十二章 分赃(一)-《日在不列颠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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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子!黄黄的、光的、宝贵的金子!只这一点点儿,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,丑的变成美的,错的变成对的,卑贱变成尊贵,老人变成少年,懦夫变成勇士。
布雷斯特有金子。
准确的来说,是颜色类似于黄金,但与其价格差了千百倍的……铜矿。
好吧,这真是一个极大的打击。
但是我也没有说谎不是。
黄金在大自然中以游离态存在,地球上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它的踪迹,只不过这个数量嘛,1吨土能提取出o.2克就相当不错了。
再说,假如布列塔尼真的有金矿,那也就没马格努斯什么事了,那些国王和贵族们,一个个都会像是闻到了血味的鬓狗一样,蜂拥而上,张开獠牙利齿,硬生生的就要把这片土地撕成粉末,榨干榨净方才罢休。
实际上,法国国王路易七世为什么五千磅银就把布列塔尼给卖了?
因为它实在是太贫瘠了!贫瘠到除了土地和鱼之外,什么都没有!
——是的,我明白,这世上再没有比土地更宝贵的财富,拥有土地,就等于是拥有了世界。但是土地的财富需要人的劳作才能展现出来,而人……看看前面吧,布雷斯特伯爵仅仅杀了七个人,马格努斯就心痛的不得了啦!
虽然只是痛了一秒钟。
但是这也从侧面验证了,中世纪,贵族领主之间的相互攻伐,究竟把欧罗巴的富饶大地祸害成了什么样!倘若真的是有上帝存在,请他老人家在天上仔细数一数,这片广阔而肥沃的大6,此刻还有着两千万人吗?
不好意思扯远了,话回正题,一个铜矿,哪怕只是一个‘小小的’、‘位于深山当中’、‘开采极为困难’的小铜矿,对于马格努斯来说也不无小补。
毕竟,青铜,那是将人类从蛮荒的黑夜带向文明的曙光的标志,而中世纪,在这个‘黑暗时代’里,再没有比这更漫长的黑夜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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